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21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213010
下属分级基金的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A 下属分级基金的 213010
基金简称 交易代码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02-08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7-08-05
蔡丹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7-1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
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
手段,结合增强收益的主动投资,力争取得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基金总体投资业绩超越中证100指数的表现。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对指数投资部分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
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对主动投资部分实行双向积
极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指数×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预期风险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收益预期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率
M<1,000,000 1.00%
认购费 1,000,000≤M<3,000,000 0.60%
3,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0元/笔
M<1,000,000 1.20%
申购费(前收费) 1,000,000≤M<3,000,000 0.80%
3,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65天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费用由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认购/申购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5%
托管费 0.15%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持有人
大会费用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其他风险和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中证100指数成份股,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有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涵盖标的指数下跌的风险、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可能性而带来的风险。
3.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4.本基金可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