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并调整部分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8-03-23
宝盈中证A100指数增强A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并调整部分 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涉及的基金列表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1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001 2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002 3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003 4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008 213007(A 类) 5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907(B 类) 213917(C 类) 213006(A 类) 6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41(C 类) 213009(A 类) 7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13909(B 类) 8 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010 9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4 10 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98 000794(A 类) 11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95(B 类) 000796(C 类) 12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24 13 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28 14 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75 1 15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87 16 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43 17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915 18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77 19 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82 20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15 2、根据《流动性规定》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对上述 20 只基金基金合同中的 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暂停估值、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并相应调整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内容参见附件 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应 内容进行修改。 3、本次对上述 20 只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本次修改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本次基于《流动性规定》的基金合同修改涉及以下基金赎回费率的调整: (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 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本次涉及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 网站发布。本次修订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 2 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3 日 3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第一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部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前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部分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释义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 …… 基金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份额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4 的申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购与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额持有人的利益。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购申请的措施。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现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1、2、3、4、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现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6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进行公告。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 …… …… 合同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 …… 基金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的投 债券;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资 …… ……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7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 分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资产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 十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八 部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分 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 基金 最新规定。 的 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息 披 …… …… 8 露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9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 规范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充分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宝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 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 第一部 或"《基金合同》")。 上,特订立《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分 前 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言和释 9、《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义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 17、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10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 四 部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分 基 金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三)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三)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 ……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自受理基金投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自受理基金投 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 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 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 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定处理。 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第五部 …… …… 分 基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金份额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的 交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易、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购与赎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回 …… ……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留作基金资产,其 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余作为注册登记费。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3%,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总额的25%留作基金资产,其 余作为注册登记费。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 11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 请: …… ……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 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申请: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 的;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 申请: ……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12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9 号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 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 第 六 部 …… 理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分 《基 二、基金托管人 …… 金 合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二、基金托管人 同 》 当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事 人 及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权 利 义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务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1983 年 9 月 17 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1983 年 9 月 17 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 实收资本:1710.24 亿元人民币 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 三、投资范围和对象 三、投资范围和对象 13 部 分 …… …… 基金的 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比例的 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比例的 投资 变动范围为0-35%;现金或持有期限为1年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变动范围为0-35%;现金或持有期限为1年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5%。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投资组合 …… …… 九、投资组合 因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本基金规模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 …… 致基金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比例标准。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6、7项外,因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本基金规模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基金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 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比例标准。 第十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 基金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14 产的估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四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部 分 …… …… 基金的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 费用与 款指令,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款指令,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税收 一、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一、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七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部 分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 基金的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信息披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 露 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 ……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15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前言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订立《宝盈策 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自 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 愿、诚实信用和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同”)。 订立《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基金合同”)。 …… ……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流动性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理规定》 二、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 释义 ……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16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的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3 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的 六、 3 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的申 …… …… 购与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赎回 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25%。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3%,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 费的 25%。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3%,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17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决定采取顺延赎回措施时,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三个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 予以公告。 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起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决定采取顺延赎回措施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三个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予以公告。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起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 …… 资者的申购申请: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5)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18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1)、(2)、(3)、和(4)而导致基金拒绝或暂停申 的; 购以及恢复申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 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1)、(2)、(3)、(4)和(6)而导致基金拒绝或暂 停申购以及恢复申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1)、(2)、(3)和(4)而导致基金拒绝或暂停赎回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 业务以及恢复赎回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1)、(2)、(3)、(4)和(6)而导致基金拒绝或暂 停赎回业务以及恢复赎回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七、 …… …… 基金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同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9 号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2001]9 号 当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人 …… ……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十 (一)基金投资理念、目标、范围和基准 (一)基金投资理念、目标、范围和基准 19 三、 3、投资范围和对象 3、投资范围和对象 基金 …… …… 的投 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比例的 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比例的 资 变动范围为 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变动范围为 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 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 比例和限制等将另行公告。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和 限制等将另行公告。 (七)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七)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比例 1、本基金财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比例 的变动范围为 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的变动范围为 0~3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 ……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20 …… 除上述第 2、7、8 项外,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 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 …… …… 六、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基金 时。 时; 资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的估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二)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二)基金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 …… 基金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十、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的信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息披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露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1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一、前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言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二、释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义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金份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的申购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与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22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23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情形。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 1、2、3、4、6、8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 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24 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七、基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 1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金合同 邮政编码:518034 邮政编码:518048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 …… …… 义务 邮政编码:100032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5%以上;…… 5%以上,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十二、 等;……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投资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 25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40%;现金或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40%;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5%以上;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5%以上,其 ……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8)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 …… 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 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 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除上述第(6)、(11)、(16)、(17)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四、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基金资 业时; 业时; 产估值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金资产价值时; 金资产价值时; 26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 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 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 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 ……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八、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基金的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信息披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露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 …… 26.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27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增加: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申购与赎回 增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28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请: 增加: 5.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9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增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增加: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 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事人及权利义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 1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务 邮政编码:518034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邮政编码:100032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30 十二、基金的投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含可转换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含可转换债 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金融 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6)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 (6)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比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增加: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31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除上述第(7)、(12)、(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四、基金资产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的估值 增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十五、基金的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用与税收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十八、基金的信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息披露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32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 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增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 等重大事项; 33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一、前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 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其他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义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4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 ……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 A 类收费模式下的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 A 类收费模式下的赎 金份额 回费用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回费用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的申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C 类收费模式下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产。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C 类收费模式下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产。 购、赎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回与转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换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接受全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 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 35 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利益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 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 利益的情形; 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办理并予以公告。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形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 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或延缓 36 支付赎回款项;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 八、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37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 ……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 (3)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和,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的总量;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十四、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基金的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投资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的总量;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38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2)、(6)、(8)项外,因证券市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七、 …… …… 基金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产估值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五)定期报告 (五)定期报告 …… …… 二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一、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的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 信息披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 露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 ……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39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一、前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 言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二、释 6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义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七、基 (五)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金份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的申购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0 与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 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 1%的强制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 额的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 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 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1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情形。 情形。 6.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6.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的。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发生上述第 6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暂停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内并履行 申请的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部分 或全部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发生上 述第 6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将 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42 …… ……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八、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合同 …… ……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及权利 义务 十三、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43 基金的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投资 净值的 5%; 净值的 5%;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3)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产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产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净值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 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上述比例限制; 产的投资; (6)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 (5)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7)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 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 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产净值的 5%;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 (7)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证券的 10%;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 (9)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 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0)本基金持有的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8)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上述比例限制; 44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 20%;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10)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 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产净值的 5%;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或者相当于 AAA 级)的资产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 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 证券的 10%; 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持有的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的 10%; 资产净值的 5%; (1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18)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 (1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20%; 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1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法律法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 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当 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或者相当于 AAA 级)的资产 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 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 45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 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2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2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 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 末净资产的 10%; (2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 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24)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5)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 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 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 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1)、(4)、(5)、(18)、(24)、(2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46 整。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金资产价值时; 金资产价值时; 十五、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 基金资 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 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 产估值 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 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 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 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十九、 …… …… 基金的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5.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信息披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露 6.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8.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 47 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 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 …… 28.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9.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 业存单的; 30.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48 《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增加: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申购与赎回 增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49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请: 增加: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0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 增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增加: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 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事人及权利义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 15、20、26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务 层 邮政编码:518048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邮政编码:100140 邮政编码:100033 51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十二、基金的投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中证 100 中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六)投资限制 (6)中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1.组合限制 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6)中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资产净值的 5%; 产的 80%; (7)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增加: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52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除上述第(7)、(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四、基金资产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的估值 增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十八、基金的信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息披露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增加: 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6.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 53 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增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 等重大事项; 54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 增加: 义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金份额的申购 增加: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55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 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增加: 4、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6 增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增加: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 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第八部分 基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金份额还有人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 大会 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 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 57 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第 十 一 部 分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基金份额的登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记 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第 十 二 部 分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金投资于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增加: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58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除上述第(2)、(13)、(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 十 四 部 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基金资产估值 增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 十 八 部 分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 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办法》、《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露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体、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 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体、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 金从其最新规定。 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增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 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59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 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 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增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 回等重大事项; 60 《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第一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前言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部分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释义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 …… 基金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61 份额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的申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购与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金资产净值。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购申请的措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金资产净值。 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情形。 62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63 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 …… 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当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人及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第十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一部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分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 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份额 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的登 记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分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的投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资 …… …… 64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除上述第(12)、(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易日内进行调整。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15)、(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 分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资产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65 八 部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分 登载媒体、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体、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 基金 最新规定。 的 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息 披 …… …… 露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66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30 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第 30 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第二部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分 释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7 分 基 …… …… 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的申购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与赎回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6、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B 类和 6、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 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购申请的措施。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68 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69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进行公告。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5 楼、7 楼、18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第七部 楼、19 楼、36 楼、38 楼、39 楼、41 楼、42 楼、43 楼和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分 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1 日 金合同 成立时间:1994 年 01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粤银管字 当事人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粤银管字 【1991】第 133 号 及权利 【1991】第 13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9,291,464.00 元 存续期间:长期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八部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分 基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70 金份额 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 大会 第十一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部 分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基金份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额的登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记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 …… 除上述第(12)、(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部 分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基金的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投资 ……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71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4)、(18)、(2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第十四 …… …… 部 分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资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产估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 法》、《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第十八 报告 报告 部 分 …… …… 基金的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信息披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72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73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金份额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的申购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与赎回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4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75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6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第七部 …… …… 分 基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金合同 当事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及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八部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分 基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金份额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 大会 77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限制。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第十二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部 分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基金的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限制。 除上述第(2)、(12)、(20)、(2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78 基金资 业时; 业时; 产估值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值时; 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 法》、《基金合同》、《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第 十 八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部 分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信息披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79 等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0 《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 金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的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与赎回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8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82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8、9、10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 …… 83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八部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分 基 …… …… 金份额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持有人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大会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部分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基金份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额的登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记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 资于新兴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资于新兴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第十二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部分 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 基金的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4 …… ……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20)、(2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第十四 …… …… 部分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资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产估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八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部分 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 法》、《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基金的 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披 最新规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85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度报告 …… …… (七)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86 《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第一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部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前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部分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释义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 …… 基金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87 份额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的申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购与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额持有人的利益。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购申请的措施。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现 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1、2、3、4、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88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现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介上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89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 …… 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当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人及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第十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一部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分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 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份额 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的登 记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分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0 基金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的投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资 …… ……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 分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91 资产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 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第 十 …… …… 八 部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分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的信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息披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露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92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 分 释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义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 金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93 的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与赎回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的。 ……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94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 …… …… 义务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95 成立时间:1985 年 11 月 22 日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 …… 注册资本:349,321,234,595 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5,640,625.71 万元 第八部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分 基 …… …… 金份额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持有人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大会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部 分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基金份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额的登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记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基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第十二 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 部 分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基金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投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6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21)、(2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第十四 …… …… 部 分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资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产估值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八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部 分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 法》、《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基金的 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信息披 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97 露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度报告 …… …… (七)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98 《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第六部 …… …… 分 基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金份额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的申购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99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5、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额持有人的利益。 益时。 5、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时。 发生上述第 1、2、3、4、6、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益时。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100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8、9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全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 …… 101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第十二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 部分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基金的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投资 ……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102 除上述第(2)、(14)、(18)、(2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第十四 …… …… 部分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资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产估值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度报告 …… ……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部分 ……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的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 信息披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 露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103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金份额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的申购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与赎回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04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4、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105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06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媒介上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八部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分 基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金份额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 大会 第十二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07 部 分 净值的 5%;……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基金的 等。…… 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 限制。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限制。 除上述第(2)、(12)、(22)、(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08 部 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基金资 暂停营业时; 暂停营业时; 产估值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值时; 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 法》、《基金合同》、《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第十八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部 分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信息披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09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10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 金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的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与赎回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5、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额持有人的利益。 益时。 5、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益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112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8、9、10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 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113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114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 ……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第十二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部分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基金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 投资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4)、(18)、(2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15 部分 …… …… 基金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产估值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度报告 …… ……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部分 ……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的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 信息披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露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 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116 《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第一部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分 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分 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义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金份额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的申购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与赎回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17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 4、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 5、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已有基金份 118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额持有人的利益。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5、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可能损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19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媒介上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八部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分 基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金份额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 大会 第十二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20 部 分 净值的 5%;……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基金的 等。…… 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 限制。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除上述第(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限制。 除上述第(2)、(12)、(22)、(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21 部 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基金资 暂停营业时; 暂停营业时; 产估值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 值时; 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 法》、《基金合同》、《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 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定。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第十八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部 分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信息披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22 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23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第一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部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前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部分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释义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 …… 基金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124 份额 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的申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购与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 益时。 购申请的措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4、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情形。 5、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益时。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情形。 125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 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7、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 介上进行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126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 …… 合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当事 【2001】9 号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十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二部 5%;……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分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基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的投 …… …… 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27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法律法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 (2)、(12)、(20)、(2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 分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基金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资产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八部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流动性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128 分 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 基金 最新规定。 的 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息 披 …… …… 露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报告 报告 …… ……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 …… 2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 2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