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关于调整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持有份额及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限制的公告
2017-08-24
关于调整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
低持有份额及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起,调整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
基金”,基金代码:213010)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持有份额及最
低转换转出份额的限制,具体如下: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人民币 1,000 元
下调至人民币 10 元。
2、本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最低持有份额及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均调整为 10
份。投资者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0 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投资
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 10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设置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
购金额。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
请投资者留意。通过直销机构进行本基金交易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
额及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保持不变。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
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