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4-03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2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宝盈货币 基金主代码 213009下属分级基金的 宝盈货币A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13009
基金简称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08-0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9-03-30
吕姝仪 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开始券从担任业日本期基金基金经理 2012-07-01
卢贤海 的日期 2023-11-14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5
注:根据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杨献忠
自2024年4月2日起不再担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十、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保持低风险与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范围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监管部门允许开放式货币市
场基金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
本基金运用利率预测、相对价值评估、收益率利差策略、套利交易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等积极的投资策略相结合,对各类可投资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和选择。
投资策略考虑各类资产的风险性、流动性及收益性特征,把风险控制在
预算之内,在不增加风险的基础上保持高流动性,最终追求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除基金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下收取强制赎回费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3%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5%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其他风险和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为应付基金赎回而卖出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交易量不足可能使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也会影响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及其交易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可能性而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