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货币:关于开通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3-09-23
宝盈基金关于开通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9月23日起对本公司官方网站网上交易客户开通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将所持有的宝盈货币基金份额实时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宝盈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实时为投资者发起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申请,同时临时冻结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由本公司向投资者实时垫付对应的款项,并于当日划款至投资者关联的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将于清算时完成非交易过户,将相应基金份额过户至本公司基金账户,并发起过户后份额的赎回,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二、业务办理时间
2013年9月23日起,每个自然日的9:00至19:00均可办理宝盈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业务时间如有调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部分银联通支持银行卡、好易联支持银行卡,后续上线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是否支持实时赎回业务的,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基金
宝盈货币A(基金代码:213009),宝盈货币B(基金代码:213909)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实时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宝盈基金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实时赎回用户服务协议》。
2、投资者发起实时赎回申请,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100份(含),上限为500000份(含) 单个自然日实时赎回份额累计上限为500000份(含),单个自然日实时赎回不超过3笔(含)。如有调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发起实时赎回业务申请,并经基金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从投资者发起实时赎回业务申请所属申请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
六、收费方式
投资者使用实时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收费方式及时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888-300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实时赎回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实时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有权暂停实时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宝盈基金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实时赎回用户服务协议》,《宝盈基金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规则》,并在使用宝盈基金网上交易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账号、密码及相关直销信息。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