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赎回固有资金所投资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公告
2013-06-0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固有资金所投资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于2013年6月7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包括2013年6月7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所持有的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8)24,976,677.57份基金份额,本公司持有上述份额时间超过2年,根据《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赎回费率为0。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