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4-09-02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基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4年9月3日对分红方式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现将业务规则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 账户类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者修改开放式基金账户资料时,为该账户设置或修改的基金分红方式。交易类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为单只基金设置或修改的基金分红方式。若2014年9月3日(不含)前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对账户类分红方式未作选择,则默认该账户下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若投资者对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未作选择,则默认该基金的分红方式为其所属的账户类分红方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2. 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所涉及的基金包括: 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3. 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自2014年9月3日(含)起,本公司将取消账户类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投资者如需变更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可在销售机构通过交易类申请设置或修改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变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实质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 (3)投资者在2014年9月3日(不含)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4年9月3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若投资者事先未对基金分红方式做出选择的,则该基金分红方式为基金合同约定的默认分红方式。 (4)投资者自2014年9月3日(含)起开户并新认/申购基金, 若投资者事先未对基金分红方式做出选择的,则该基金分红方式为基金合同约定的默认分红方式。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敬请投资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