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2013-08-31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
关于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7月29日起,至2013年8月27日17:00结束。2013年8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3年7月26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940,149,219.42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为548,763,054.8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8.37%,达到法定表决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48,763,054.88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 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结果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