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8-17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2年8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办理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代码:213917)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该基金披露的公告。 同时,自2012年8月16日起,本公司决定新增宏源证券办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2)、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6)、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7,C类代码:213917)、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8)、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9,B类代码:213909)和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10)的转换业务(不含后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在宏源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宏源证券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hy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000-562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