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增强收益:分红公告
2011-06-20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2130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5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1年6月16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A/B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13007 213917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213007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213907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980 1.085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82,948,730.99 16,728,521.8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6,589,746.20 3,345,704.3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75 0.75 注:1、根据《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B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75元 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75元。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6月22日 除息日 2011年6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1年6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1年6月23日将上述份额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6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无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1年6月21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办法: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爱宝网:http://ibao.byfunds.com。 (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