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0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诚药业”(股
票代码:00267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
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