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区域:关于更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08-05
宝盈泛沿海增长混合
关于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名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2,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5 年 3 月 8 日正 式成立,根据《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原文,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 基金资产的 60%~95%。本公司现根据《基金合同》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 变更基金名称及简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运作办法》于 2014 年 8 月 8 日正式实施,根据《运作办法》第三十条第 一项原文“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的规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投资投资比例下限上调至 80%。 本公司在始终秉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下,充分评估相关风险控 制工作,并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拟不变更本 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而为适应新的法规政策要求变更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将 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 更为“宝盈泛沿海混合”。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1 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