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开通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2-12-05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开通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开通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自2012年12月5日起,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使用直销账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开通"赎回转认购"和"赎回转申购" 业务(上述两种业务以下简称为"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提交赎回业务申请,并约定将赎回款直接用于认购或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并管理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二、业务开通范围 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和"申购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处于开放期的、且不能相互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来讲,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可以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A 类份额在开放日当天,可作为"赎回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赎回转申购业务。 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与赎回转申购业务的"赎回基金"相同,"认购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 三、业务办理流程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赎回转认/申购业务委托,网上交易系统将根据转入和转出基金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自动选择基金转换业务或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四、优惠费率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其中,赎回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 基金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大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资金渠道的折扣打折,打折后不得低于0.6%,具体费率见相关费率优惠公告 标准费率小于或等于0.6%的,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 后端基金按标准费率执行。 赎回转认购业务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按基金公告中规定的标准费率执行。 五、业务规则 1、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认/申购有效申请当日(即T日)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的当日(即T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 2、撤单的处理: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前,投资者可对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进行撤单,由于投资者赎回基金的交易和认/申购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同时也将被取消。赎回申请提交的当日(即T日)15:00之后,该笔赎回转认/申购申请不允许撤单。 3、申请失败的情形及处理方法: (1)如果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日,转认/申购基金结束募集、暂停申购或暂停交易,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2)如果由于赎回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净值波动等原因,致使其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相应转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最低限额(具体最低限额请参见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那么认/申购申请将不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划转平台。 六、重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申购(包括定投和转换入)该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 www.ge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风险提示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