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2-02-16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停牌股票 复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6日起,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4)、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持有的停牌股票美锦能源(股票代码:00072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2年2月15日,上述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美锦能源复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恢复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