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7-12-22
金鹰元禧混合A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 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 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发布 了《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 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 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 知》(银办发〔2016〕110 号)中相关反洗钱工作规范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客户办理业 务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保存等工作,及时提示客户按照相关规定更换新版 营业执照。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 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现就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 醒: 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 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 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除上述信息外,如投资者其他身份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不完整的,请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 息。主要包括: 个人客户: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 件的种类、号码或有效期限; 机构投资者: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证明该 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 号码、有效期限。 投资者在开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我司更新。我司 将根据投资者提供信息按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身份识别义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efund.com.cn 获取相关 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