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红利价值混合:关于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定投、转换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9-29
金鹰红利价值混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及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定投、转换和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光大银行从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金鹰 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简称本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申购、赎回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 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三、本次开通定投业务、转换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基金包括: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66) 上述两只基金之间可相互进行转换。 1、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 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 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可详询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客服。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a 基金 550,000 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 b 基金,假设 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1364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 1.103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5%,申购 补差费率为 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550,000×1.1364=625,020 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550,000×1.1364×0.5%=3,125.10 元 补差费(外扣)=(625,020-3,125.10)×0.3%/(1+0.3%)=1,860.10 元 转换费用=3,125.10+1,860.10=4,985.20 元 转入金额=625,020-4,985.20=620,034.80 元 转入份额=620,034.80/1.103=562,134.90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550,000 份 a 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 b 基金,假设转换 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 1.1364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103 元,在 a 份额赎回费率为 0.5%,a、 b 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率为 0.3%的情况下,则可得到 b 的转换份额为 562,134.90 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 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 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 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 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凡通过光大银行网银、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 率享受六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下同); 凡通过定投方式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 购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光大银行网址:www.cebbank.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