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2-07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2月0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2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产业债债券A 基金代码 206018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2月0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若有)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4年03月14日
基金经理 祝松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07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
其他(若有) 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
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产业债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
金融工具,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
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投资范围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对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产业债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
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
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等之外的非国家信用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
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费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M <100万 0.8%
申购费 100万≤ M < 500万 0.4%
500万≤ M 每笔1000元
N <7天 1.5%
赎回费 7天≤ N < 1年 0.5%
1年≤ N < 2年 0.25%
2年≤ N 每笔0元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对债券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
此外,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上述股票、权证无法在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从而增加净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