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次分红公告
2024-09-26
鹏华纯债债券
关于鹏20华2纯4年债第债3券次型分证红券公投告资基金 公1.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6日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2060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9月0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根证据《券中投华资人基民金共运和作国管证理券办投法资》等基法金律法法》、规《公有开关规募 公告依据 《定鹏及华《纯鹏债华债纯券债型债证券券型投证资券基投金资招基募金说基明金书合》同及》更及 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09月20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元净)值(单位:人民币 1.0447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民供币分元配)利润(单位:人 1,905,746.40 红截比止例基计准算日的按应照分基配金金合额同(约单定位的:人分95,287.32 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1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3次分红 注:根据《鹏华纯债债券型1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2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09月30日 除息日 2024年09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0月09日 红利再投资分相红关对事象项的说明 金式1、权的选份益投择额登资红净记基者利值日金所再为在账转投计本户换资算基,的的基2金0基投准2登4金资确年记份者定1机额0,再构月其将投登红0于9资记利日2份在0将起2额册4按可年。的以2102本0查2、4月选基询年择金0、80赎份红日9回月额利直。3持再接0有投日计人资的入。其基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3.其变他更需分要红提方示案的,并事依项法履行相关程序。 咨询办法 1基、鹏金华份基额金持管有理人有欲限了公解司本网基站金:其ww它w有.ph关fu信nd息.co,m可.c采n取如下方法咨询: 32、、鹏鹏华华基基金金管管理理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客直户销服网务点热及线本:基40金0-各67销88售-5机33构;0的75相5-关82网35点36(6详8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1、(基1)金自投2资01者3年选5择月分2红4日方(式含的)起重,本要公提司示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 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 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 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 置的账2、户如分投红资方者式在将多不家再销生售效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 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 式的3,本、请基投金资的本默基认金分的红基方金式份为额现持金有分人红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 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 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 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 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