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美国房地产(QDII):关于降低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13-08-27
鹏华美国房地产(QDII)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字号: 大中小 来源:鹏华基金| 时间: 2013-8-27 | 阅读次数: 25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根据鹏化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8月28日起,对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6011)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各代销机构单笔申购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金额均由原来的人民币1000元下调至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以及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投申购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均不进行调整。 2、 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二、提示 1、对于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官方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