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美国房地产(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11-26
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美国房地产(QDII)
基金主代码 2060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5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11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77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84,888,774.4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4,460.52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84,888,774.46
利息结转的份额 54,460.52
合计 284,943,234.9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7,185.2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37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11月25日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对账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