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8-09
鹏华精选成长混合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信建投 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为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8月9日起,对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和柜台系统有效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1、鹏华普天债券证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基金代码160602)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 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 4、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 5、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0610) 6、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 7、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 8、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9、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 10、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 11、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12、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 13、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基金代码206003) 14、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06005) 15、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6) 16、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7) 17、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9) 18、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06010) 19、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11) 20、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12) 21、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13) 三、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2年8月9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中信建投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中信建投证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措施 1、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信建投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上述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csc108.com、4008-888-10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phfund.com、8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