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收益宝:B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07-29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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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收益宝
基金主代码 202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收益宝 A 南方收益宝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02307 20230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已开放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已开放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投 已开放 否
注: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为自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新增的份额类别(以下简称“B 类基
金份额”或“南方收益宝 B”)。具体见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南方收益宝货
币市场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实施份额分类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自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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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00 万元,基金销售机构
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
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上限,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相关上限设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 “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2、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赎回金
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笔赎回上限,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相关上限设定。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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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赎回,“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2、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4、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
5、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
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
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
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
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
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收益宝 B 与南方稳健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 1 年为
365 天)
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收益宝 B M<100 万 1.6%
0
转 100 万≤M<1000 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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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稳健 1000 万≤M 1000 元
南方稳健
转 1000 万以上 0 0.50%
南方收益宝 B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收益宝 B 份额 15,000 份,申请将 10,000 份转换为南
方稳健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南方稳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5 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为 0 元
补差费=10,000.00/(1+1.6%)×1.6%=157.48 元
转换费用=0+157.48=157.48 元
转入金额=10,000.00-157.48=9842.52 元
转入份额=9842.52/1.285=7659.54 份
三、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
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
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当从南方收益宝 B 转换转出时,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500 份,单笔转换
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当转入南方收益宝 B 时,单
笔转换最低金额(含转换费)须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
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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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人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
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
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
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
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 B 类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202307)仍适用本基金实施份额分类前已开通
的基金转换业务和已公布的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2 南方收益宝 A 与南方收益宝 B 之间的类别转换业务
一、南方收益宝 A 与南方收益宝 B 之间类别转换业务的规则如下:
1、投资人类别转换的两类份额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
2、类别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类别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
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类别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
于开放状态,类别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南方收益宝 A 类别转换为南方收益宝 B,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 1000 万份。南方
收益宝 B 类别转换为南方收益宝 A,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 500 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
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南方收益宝 A 与南方收益宝 B 之间的类别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人 T 日的类别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
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类别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类别转换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7、如投资人申请全额类别转换,或部分类别转换且转出方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
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入基金份额;
8、类别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二、 开通类别转换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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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 B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202307)仍适用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实施份额分类
前已开通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及业务规则。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
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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