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4-12-12
南方收益宝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收益宝货币 基金代码 202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年12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年12月15日 定投起始日 2014年12月15日 注:本基金由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事项经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2014年12月15日起,《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型前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了申购和赎回业务,转型后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2日常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收益宝与南方价值、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转南方价值 M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收益宝基金份额10,000份,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0=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0,000.00/(1+1.8%)×1.8%=176.82元 转换费用=0+176.82=176.82元 转入金额=10,000.00-176.82=9,823.18元 转入份额=9,823.18/1.285=7,644.49份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或两类份额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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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关于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