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理财30天:关于增加中国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3-20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中国银行为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3年3月20日起,投资者可前往中国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