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3年第10号)
2023-10-12
(2023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10月15日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累 加), 投资 者日收 益=投 资者当 日持有 的 基 金 份 额/
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
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17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
收益支付办法 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10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2023年10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
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3年10月13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
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