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04-14
南方现金A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0 年第 4 号)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20‐04‐15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20‐03‐16 至 2020‐04‐151 止 注:‐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 =∑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 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 的基金份额 /10000* 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 (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1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 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可查询 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 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 续费。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 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 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