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年第11号)
2018-11-14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第 11 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
第 11 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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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第 11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8-11-15
自 2018-10-16
收益累计期间
至 2018-11-15 止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
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
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
手续费。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
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
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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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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