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第9号)
2018-09-13
南方现金A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第 9 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 第 9 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9 月 13 日 第 1 页 共3 页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第 9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8-09-14 自 2018-08-16 收益累计期间 至 2018-09-16 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 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18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9 月 18 日 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 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 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 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 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 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第 2 页 共3 页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8 年第 9 号) 第 3 页 共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