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F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6-09-20
南方现金A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F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 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9 月 20 日 第 1 页 共4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2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 F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82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 是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新增 F 类基金份额的 公告》,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新增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F 类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 F 类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0.01 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 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三个工作日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第 2 页 共4 页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基金的单位价格以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 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三个工作日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赎回基金的单位价格以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规则开 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代销机构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F 类份额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最近七日收益折算的年 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前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日收益、基金七日收益率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第 3 页 共4 页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F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现金增利基 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0 日 第 4 页 共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