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关于E类份额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信金保业务的公告
2016-06-22
南方现金A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E 类份额 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信金保”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人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协 商一致,决定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起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南方现 金增利基金 E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828,以下简称“南方现金 E”)的“信金保” 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金保”业务 “信金保”是根据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与基金公司(在本公告项下 指本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由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与基金公司合 作为投资人提供的一项保证金资金余额理财业务,能够根据特定客户的授权并按 照其设定的保证金金额由系统自动发起对指定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在满足业 务规则规定及相关协议约定条件时视为投资人发起赎回并为其办理相应基金份 额赎回业务,以及提供对应货币基金其他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 东)的规定,且开立了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个人保证金账户的投资人。 投资人如参与“信金保”业务,需要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订《“信金 保”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 如未来本公司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协商一致调整“信金保”业务的 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人需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署《服务协议》。 2、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指定平台办理“信金保”业务的 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交易日的 9:00-15:00。 3、“信金保”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和中信证券或中信 证券(山东)的具体规定为准。 四、“信金保”业务服务费 暂不收费。本公司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保留收取相关业务服务费 的权利,并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 东)决定收费的,届时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将通过公告方式向 投资人告知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五、重要提示 1、投资人通过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办理南方现金 E 基金“信金保” 业务并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订《服务协议》的,即表示已了解并同 意接受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本公司负有的义务及本公司依据《服务协议》 的约定对投资人所享有的权利。 2、投资人通过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办理南方现金 E 基金“信金保” 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的有关规定,投资人申请南 方现金 E 基金“信金保”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投资人实际签署的《服务协 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和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变 更“信金保”业务规则具体内容,发生变更的,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和本 公司将在各自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 投资人;投资人在公告后继续使用“信金保”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5、本公告仅对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信金保”业务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南方现金 E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查询。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