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与南方广利基金增加天津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11-05
南方现金A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与南方广利基金增加天津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与南方 广利基金增加天津银行为 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天津银行将自2013年11月5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南方现金与南方广利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是否代销 定投下限 转换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1 202105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A 是 100元 开通 参加 2 202106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B 是 100元 不开通 不参加 3 202107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C 是 100元 开通 不参加 4 202301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A 是 100元 开通 不参加 5 202302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B 是 不开通 开通 不参加 自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自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网点柜面渠道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 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网上银行渠道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 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与天津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天津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天津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天津银行。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天津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天津银行客服电话:4006-960296 天津银行网站: www.bank-of-tianjin.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