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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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202105
 前端交易代码                                       202105
 后端交易代码                                       2021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645,244,459.10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64,524,445.91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A/B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02105               202107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202105               202107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202106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575                1.55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386,378,275.48       258,866,183.62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8000               0.8000
 份额)
注:《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
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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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5 年 4 月 17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将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 年 4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
                                 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
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
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
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投资者,请务必在 2015 年 4 月 16 日之前(含 2015 年 4 月 16 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
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
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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