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暨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2006-03-28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C
  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暨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年2月21日证监基金字[2006]29号文批准,并自2006年3月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3月22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03,129户;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8,976,004,484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8,976,004,484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109,511.82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109,511.82份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至此,本次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8,977,113,995.82元,折合基金份额8,977,113,995.82份。实收基金资产共计8,977,113,995.82元已于2006年3月24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3月2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自2006年3月31日起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南部理财中心(深圳)。   2、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代销券商: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东莞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湘财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都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华西证券、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上海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渤海证券、南京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长城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国元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通证券、恒泰证券、金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华安证券、民生证券、东海证券、广州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天相投资。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申购赎回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