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9-02-27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
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
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国策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君
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旗下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代码 000661)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
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
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
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
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