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级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1-20
调整旗下公募基金公风告险评级相关事项的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服务水平,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自2025年1月20日起调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规则,并对旗下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了重
新评估,调整了部分产品风险评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风险评级的基金名单如下,调整事项自2025年1月20日起生效
基0金01代11码3 南方大基数金据简10称0指数A 调整前R风3险评级 调整后R风4险评级
000044364424 南方中南证方全大指数房据地10产0指ET数F联C接ARR33 RR44
001004698493 南南方方中中证证全全指指房房地地产产EETTFF联联接接ECRR33 RR44
002210608052 南方南上方证中证科全创指板接房新A地材产料EETTFF联发接起I联RR33 RR44
102509668396 南南方方上中证证科上创海板环接新交C材所料碳E中TF和发ET起F联RR33 RR44
016917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A所碳中和ETF联接 R3 R4
101569891588 南方中南证方上中海证环创接交新C药所产碳业中E和TFETF联RR33 RR44
002211009987 南南方方中中证证创创新新药药产产业业EETTFF发发起起联联接接ACRR33 RR44
159877 南方中证全指医E疗TF保健设备与服务 R3 R4
019452 南方中证全指ET医F疗保健A设备与服务联接 R3 R4
019453 南方中证全指ET医F疗保健设备与服务联接C R3 R4
015291080966 南方中南证方全中指证E医T物F疗联联保网接主健I题设E备T与F服务 RR33 RR44
551172126000 南南方方中中证证长全江指保房护地主产题EETTFFRR33 RR44
001166993398 南南方方中中证证长长江江保保护护主主题题EETTFF联联接接ACRR33 RR44
558888136700 南方南上方证上科证创科板创ET5板F0新成材份料增E强TF策略RR33 RR44
000097131089 南方南沪方港成深长核先心锋优混势合混A合RR33 RR44
001009329199 南南方方产成业长升先级锋混混合合ACRR33 RR44
001140318090 南南方方专产精业特升新级混混合合ACRR33 RR44
014190 南方专精特新混合C R3 R4
001100559932 南南方方医医药药创创新新股股票票ACRR33 RR44
020025202077 南南方方高高端端装装备备混混合合ACRR33 RR44
020029012582 南南方方高瑞盛端装三年备持混有合期A(混后合端A)RR33 RR44
000190135537 南方南瑞方盛阿三尔年法持混有合期混A合CRR33 RR44
001110231568 南南方方优阿质尔企法业混混合合CARR33 RR44
001111286127 南南方方蓝优筹质成企长业混混合合ACRR33 RR44
001111890633 南南方方领蓝航筹优成选长混混合合ACRR33 RR44
001112395044 南方南新方能领源航产优业选趋混势合混C合ARR33 RR44
001122331554 南方南新方能行源业产领业先趋混势合混合CRR33 RR44
二、风险评级规则调整
调整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风险评级规则,调整后的《南方基金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规则》详见本公
告附件和公司官网。本次调整事项适用于公司直销渠道以及采用公司产品风险评级方式、标准和结果的
销售机构。
三、其他事项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1风、险此提次示公:司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规则调整后,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将发生变化,请投资人务必了解调整
后的基金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本人的风险
承受能2、力销及售投机资构需根求据相投适资应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
因此3不、同投销资售者机购构买对基基金金后的,所风购险买等的级基评金价产结品果风可险能等存级在可不能同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
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
并谨4慎、决本策公,司以承确诺保以自诚身实的信投用资、决勤策勉与尽风责险的承原受则能管力理相和匹运配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
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归属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南方基金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规则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规则 2025年1月20日
(2025年1月)
第一条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需注重投资
人的适当性管理,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基金产品卖给合适的投
资人。为此,公司需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以风险评价结果作为公
司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其
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设置为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低风
险五个风险等级,并将各类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与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相对应(其可购买对应风险
等级及以下的产品),具体标准如下:
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基金产品及服务风险评价
进取型(高风险承受能力) R5高风险及以下等级基金产品及服务
积极型(中高风险承受能力) R4中高风险及以下等级基金产品及服务
稳健型(中风险承受能力) R3中风险及以下等级基金产品及服务
保守型(中低风险承受能力) R2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基金产品及服务
安全型(低风险承受能力) R1低风险等级基金产品及服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公募产品。
第三条 风险评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从公司及产品本身角度出发,基于基金产品合同相
关要素与基金实际运作状况对产品进行定量打分,之后审慎考虑定性指标,对产品最终的定量得分进行定
性调整,完成对基金风险的评级。对于新成立的基金,成立时确定初始风险评级。对于存续期基金,定期
评估风险等级并对结果进行更新。
第四条 对于创新型产品、产品投资标的发生异常变动的产品以及包含有《指引》第四十一条指出的
特殊因素的产品(简称“特别基金”),需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最终评级结果可根据产品具体情况进行一定
程度的修正。
业同类产品的风险评级,以及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同类产品的风险评级等其他与产品风险评级相关的因
素。
第七条 定量指标分为基金产品合同风险评分和存续期风险评分两部分。根据《指引》第四十条、第
四十二条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对评估因素进行增删调整,评估因素如下:
基金产品合同风险评分主要依据基金合同中的投资品种、投资范围及其他要素,同时结合中国银河证
券基金研究中心对基金类型的划分体系进行分类评分。
存续期风险评分参考的投资指标包括:长短期标准差、长短期贝塔值、风险资产净仓位、重仓证券集中
度、杠杆比例、运作方式(产品流动性)、投资者盈亏体验(成立以来收益率、滚动收益率、滚动最大回撤)。
第八条 对于新成立、设立不满3个月的基金,主要根据基金产品合同风险评分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
设立满3个月但不满15个月的基金,根据“40%×基金产品合同风险评分+60%×存续期风险评分”所得总分
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设立15个月以上的基金,根据“20%×基金产品合同风险评分+80%×存续期风险评
分”所得总分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使基金的风险评级结果更贴合实际表现。
第九条 基金产品风险评分
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基金分类,参考银河分类对基金产品如下分类评分,参考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内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结构复杂性、风险业绩特征。具体基金产品的风险等
级划分则根据实际的风险情况进行确定。对于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标准差、贝塔值、最大回撤、投资者盈亏
等指标超过产品所属分类初始评级水平的基金,可以适当调整其评分。对于特别基金,可以适当调整其评
分。各基金产品类型的风险评价区间如下:
表1: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区间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等级区间
股票基金 主动股票型 中风险 - 中高风险
指数股票型 中风险 - 中高风险
偏股型基金
灵活配置型基金 中风险 – 中高风险
混合基金 股债平衡型基金
偏债型基金 中低风险 – 中风险
绝对收益目标基金
可转换债券型基金 中风险
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中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债券基金 普通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指数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摊余成本法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长期理财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中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 中低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低风险
股票型FOF 中高风险
债券型FOF 中低风险
基金中基金(FOF) 混合型FOF
目标日期FOF 中低风险 – 中高风险
Q目D标II风股险票基FO金F 中高风险
QDII QDII混合基金 中高风险基金QDII债券基金 中风险
QDII其他基金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商品型基金 中风险 – 高风险
其他基金 REITs 中风险 – 中高风险
其他类型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条 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规则由本公司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运作的需要进行解释及
修订。随着基金产品的不断创新和投资范围的拓展,公司将根据新设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特点和风险特
征调整风险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