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14-07-25
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金粮油”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方金粮油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金粮油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4年7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20000
会务费 3000
合计 43000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4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861号),南方金粮油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关于南方金粮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为《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14年7月24日起生效,原《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南方金粮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2、《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南方金粮油商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861号)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