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深成:关于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2-20
南方深成联接
关于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对旗下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在中国内地销售的、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 A 类与 H 类份额,并 对三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 类;C 类;H 类)。中国内地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份额或 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无 2、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 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30 日 0.5% N≥30 日 0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C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 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 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1章 《通函》 指香港证监会 2015 年 5 月 《通函》 指香港证监会 2015 年 5 月 “前言 22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有 22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有 和释 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及颁 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及颁 义”中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释义 A 类基金份额 指依据《基金法》、《销 A 类基金份额 指依据《基金法》、《销 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 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 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 国内地销售的、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 立的份额类别 销售服务费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 立的份额类别 C 类基金份额 指依据《基金法》、《销 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 国内地销售的、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 的份额类别 第 2 章 十、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十、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基金 本基金根据销售区域的不同,认购/申 本基金根据销售区域的不同,认购/申 的基本 购、赎回等费用收取方式,或销售机 购、赎回等费用收取方式,或销售机 情况” 构的不同,可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构的不同,可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在中国内地销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从本类别基 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在中国 在香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H 类 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 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H 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本基金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在中国内地销售 净值。 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在香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H 类 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H 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 第5章 “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C 类、H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 份额的 的时间具体在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 回业务的时间具体在招募说明书或其 申购与 件或其他相关公告中载明。 他相关公告中载明。 赎回” 中“二、 申购与 赎回的 开放日 及时 间” 第5章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与 A 类基金份额 H 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与 A 类、C 类基 份额的 的开放日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 H 类 金份额的开放日有所不同,因此本基 申购与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或以销 金 H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销售机构 赎回” 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中“四、 回的成交情况的具体时间见招募说明 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的具体时间见招 申购与 书补充文件的规定或另行公告。 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规定或另行公 赎回的 告。 程序” 第5章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及 H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及 份额的 分别计算净值,T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H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净值,T 日各类 申购与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赎回” 后分别计算,并在 T+1 日内分别公告。 并在 T+1 日内分别公告。遇特殊情况, 中“七、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申购份 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 额与赎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回金额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的计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算” 财产。 第6章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合同当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事人及 括但不限于: 括但不限于: 权利义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务”中 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 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 “一、 规则》,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 规则》,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 基金管 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 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 理人” 和收费方式; 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第7章 一、 召开事由 一、 召开事由 “基金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份额持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人大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会” 报酬标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除外);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持有人大会: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第 14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章“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金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与税 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收”中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一、 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基金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用的种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类” 7、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费用。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 费用。 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 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第 14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章“基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金费用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0.4%。 与税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收”中 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二、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费 H=E×0.4%÷当年天数 用计提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方法、 务费 计提标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准和支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付方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式” 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 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15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 5、本基金 A 类与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章“基 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金的收 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按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 益与分 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分红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 配”中 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二、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与 C 基金收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益分配 前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 金分红;目前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收 原则” 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 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 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 件允许,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 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 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 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 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 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 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金份额持有 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 人未选择,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默认 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 H 类基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第 17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章“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金的信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息披 变更; 露”中 “五、 公开披 露的基 金信 息” 第 18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 章“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金合同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的变 报酬标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更、终 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止与基 …… 除外); 金财产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 …… 的清 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 算”中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 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一、 国证监会备案: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 《基金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国证监会备案: 合同》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的变 销售服务费; 更”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