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2020年10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4
§2 释义.............................................................................................................................................5
§3 基金管理人.................................................................................................................................9
§4 基金托管人...............................................................................................................................19
§5 相关服务机构...........................................................................................................................22
§6 基金的募集...............................................................................................................................71
§7 基金合同的生效.......................................................................................................................72
§8 基金的封闭期和转型...............................................................................................................73
§9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74
§10 基金的投资.............................................................................................................................84
§11 基金的财产.............................................................................................................................98
§12 基金资产估值.........................................................................................................................99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04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6
§15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9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110
§17 风险揭示...............................................................................................................................115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19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2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5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44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146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47
§24 备查文件...............................................................................................................................148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08]21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8年3月21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封闭期内
基金份额不能赎回或转让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事项,并已在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做出
了修订。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
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南方盛元红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
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基金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期间,本基金
封闭期为1年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主要人员情况
3.2.1董事会成员
张海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
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现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华泰证
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兼深圳
分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
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办公室文
秘,董办文秘、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
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
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
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务院参事室社会调查中心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室与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金融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
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
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
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
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
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律
师等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
期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
所培训中心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监事会成员
吴晓东先生,法律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
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华泰期
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姜丽花女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碾米厂主管会计,
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团计划
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克力先生,船舶工程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造船厂技术员,厦门汽车工业
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际广场筹建处副主任,厦信置业发展公司总经
理、投资部副经理、自有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职务。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
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综
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
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
首席财务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上海分公司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高
级副总裁。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3.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陈键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至2010年10月15
日;蒋朋宸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至2010年12月2日;蒋峰先生,管理时间
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2年12月14日;张旭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至
2019年3月15日;林乐峰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今。
林乐峰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研究
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负责钢铁、机械制造、中小市值的行业研究。2015年2月
26日至2016年3月30日,任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南方宝
元基金经理;2017年8月18日至今,任南方安康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5日至今,
任南方甑智混合、南方转型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今,任南方安裕、南方安睿
基金经理;2019年3月15日至今,任南方盛元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7日至今,任南方
宝泰一年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3月5日至今,任南方宝丰混合基金经理。
3.2.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
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罗文杰女士,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
璇女士,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铄先生,权益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刘树坤先生。
3.2.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4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3.5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
上述规定的限制。
3.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
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
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
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
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
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
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
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
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
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
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
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
控制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
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
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
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
《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
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
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
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
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
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
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
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
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
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
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
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
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5相关服务机构
5.1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7 司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8 司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
文化大厦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8993733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
国光大中心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5097938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燕
联系电话:0571-87659056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
行大厦
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0571-85109708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1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传真:010-66225309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楼
21 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010-89198762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网址:www.bjrcb.com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22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23 司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021-38576830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2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2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2865177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2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联系电话:0532-68629925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网址:www.qdccb.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2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28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025-86775305
客服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号
法定代表人:钱进
29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539-8160669
客服电话:400-699-6588
网址:www.lsbchina.com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30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周田
联系方式:027-82656785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31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圆圆
联系电话:0512-56968212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3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77-88996129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3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文超
电话:023-63799379
传真:023-63792412
客服电话:400-70-96899
网址:www.cqcbank.com
3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司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0755-25188781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35 司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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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36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0451-87792450
传真:0451-87792682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
37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戈
电话:0991-4525212
传真:0991-8824667
客服电话:0991-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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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
银行大厦
38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联系人:唐荟
电话:020-28302742
传真:020-28302021
客服电话:020-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39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郑夏芳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
际大厦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
际大厦
4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 系 人 : 朱 珠
电话:0411-82311131
传 真 : 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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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4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0551-62667684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
徽省内)
网址:www.hsbank.com.cn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2号
4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限公司 联系人:陈素莹
电话:0757-22385879
传真:0757-22388235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43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岩
电话:022-28405684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44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秀端
电话:0579-82178271
传真:0579-82178321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cn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45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472-5189165
传真:010-64596546
客服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46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联系人:刘强
司 电话:020-22389067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4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阳
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0
客服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4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联系人:包静
限公司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c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49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琦
电话:0431-84999627
传真:0431-84992649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50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联系人:施攀峰
限公司 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6415596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www.urcb.com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
号
5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5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0592-5310251
传真:0592-5373973
客服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53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54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联系人:朱江良
电话:0575-81103096
传真:0575-84788167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borf.cn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5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智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891
客服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5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57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奕信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杰座大厦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杰座大厦
58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宏
联系人:杨舟
电话:0731-89828900
传真:0731-89828806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www.hrxjbank.com.cn.cn
59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电话:0451-85706107
传真:0451-85706036
客服电话:4006458888
网址:www.lj-bank.com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B座
法定代表人:闫宏
60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碧华
电话:010-89026813
传真:010-89025421
客服电话:4006696569
网址:www.klb.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
山大道60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
号保利中心30层
61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丹
联系人:陈静
电话:020-28099040
传真:0759—2631600
客服电话:4000961818
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注册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王能
62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金香
电话:0773-3876895
传真:0773-3851691
客服电话:400-86-96299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63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婷枫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客服电话:963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6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司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http://www.cdrcb.com/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13号
65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闫石
传真:029-88609566
客服电话:(029)96669、400-05-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 68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 68
号
66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电话:0416-3220085
传真:0416-3220186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
9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
号
67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娇
电话:0577-61566028
传真:0577-61566063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yqbank.com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7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
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68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宗权
联系人:陈楠
电话:0851-86858673
传真:0851-86851953
客服电话:40011-96033
网址:http://www.gyccb.cn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69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34-2297326
传真:0534-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法定代表人:郭虎英
7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孔清
电话:0536-8986635
传真:0536-8986637
客服电话:400-61-96588
网址:www.bankwf.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 59
号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王钧
71 司 联系人:陈妍宇
电话:0571-87788979
传真:0571-87788818
客服电话:400-88-96575
网址:www.zjtlcb.com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7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72号
72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亮
电话:0571-86209980
传真:0571-86137150
客服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yhrcb.com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73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号第1幢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
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联系人:陈硕
电话:0571-63280253
传真:0571-63360418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fyrcbk.com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755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74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马铁刚
司 联系人:张俊峰
电话:0431-89115109
传真:0431-89115154
客服电话:96888-0-1
网址:http://www.cccb.cn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
号
75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焦浦
电话:0533-2178888-9907
传真:0533-6120373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www.qsbank.cc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76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联系人:朱光锋
限公司 电话:0571-82739513
传真:0571-82739513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http://www.zjxsbank.com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 65
号
77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滨
联系人:贺莎莎
电话:18634889009
客服电话:95105678
网址:www.jzbank.com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C座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
券大厦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
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
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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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层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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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essence.com.cn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
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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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
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2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炜哲
联系电话:021-20328309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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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A
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客服电话:9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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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
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
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2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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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9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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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
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
2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
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
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
金源中心
3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3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16-20层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
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3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
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
厦6楼
3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立
联系人:郑琢
联系电话:0755-82707869
客服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歩国旬
3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946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42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06665
客服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
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1-80108643
传真:021-80106010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100号57层
4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 系 人 : 刘 闻 川
电话:021-20657517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4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755-2383875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
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4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
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
南方大厦21、22层
4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注册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5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5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客服电话: 河北省内 95363;河北省外
0311-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
国际中心26楼
5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
航资本大厦35层
5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59562468
传真:010-59562637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
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联系电话:0551-6816760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
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
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
5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厦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
贸中心A座F12、F13
5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40层
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程博怡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
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
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6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蔡驰宙
联系电话:0571-87821867
客服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6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
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
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室
6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211526
传真:029-8721147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secu.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
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
号楼15层1501
6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
中心17层
6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
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
置地广场E栋12层
6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
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
际财富中心26楼
67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731-84403347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www.cfzq.com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D座14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6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君座D座14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
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19
楼
6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 系 人 : 范 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
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7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7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
兴融中心西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虞哲维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7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王晓静
联系电话:0755-83007336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
城晶座4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部
7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李泓灏
联系电话:024-23280806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http://www.iztzq.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
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
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7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2560892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
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
7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991833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
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畅园6
号楼
7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010-64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
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
厦B座12、15层
7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和志鹏
电话:010-66559079/010-66559371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7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梦薇
电话:029-88365805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
信息大厦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79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吉亚利
电话:010-67017788-9104
传真:010-67017788-9696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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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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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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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川信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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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川信大厦10楼
81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张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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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媖
82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嵩
电话:024-2295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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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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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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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德胜尚城E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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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德胜尚城E座
84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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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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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8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电话:010-86499765
传真:010-8649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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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
17楼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86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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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5层
8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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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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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国际大厦15层
88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许黎婧
电话:010-65807848
传真:010-5953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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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
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
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
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万恋
电话:021-68762007
传真:021-68763048
客服电话:400-887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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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9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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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
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9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电话: 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服电话: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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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92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申倩倩
电话:0551-62865215
传真:0551-6286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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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弘业大
9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厦2-10楼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客服电话:400828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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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9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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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9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2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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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9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薛峰
司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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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2楼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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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上海市虹口
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9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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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
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
层
9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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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10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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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闻大厦西侧楼6层
101 司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010-59601338
客服电话:40081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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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4层
10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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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司 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
厦2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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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
层04-08
104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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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
大厦10层
10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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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
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
现代城C座1809
10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戎兵
公司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
大厦)1幢10楼1001室
107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3 号金诚集
团(锦昌大厦)13楼
法人:徐黎云
联系人:来舒岚
电话:0571-88337888
传真:0571-88337666
客服电话:400-06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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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
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东大街
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10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电话:18591999779
传真:028-84252474-801
客服电话:400-85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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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
46楼06-10单元
10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
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
富卓大厦7层
11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法定代表人:洪弘
限公司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1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周斌
司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1008-1012
11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电话:010-5620094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
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嘉里建设广场2座15
113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层
法定代表人:雷凤潮
联系人:梁菲菲
电话:0755-33043063
客服电话:4008955811
网址:www.yitfund.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
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铜鼓路 39 号大冲国
114 司 际中信5号楼7D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贾海霞
联系电话: 0755-26900826转804
客服电话:0755-26900826
网址:http://www.xiniujijin.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
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
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115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梁蓉
司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8006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400-62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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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116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刘晖
电话:021-60206991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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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11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
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路1号楼
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路 1 号楼
10-11层
118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www.wg.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
3层
11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
12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121 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
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
场1501-1504
122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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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楼
12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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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703
法定代表人:徐福贺
124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巍
电话:010-50866176
传真:010-50866173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12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
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12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司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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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12楼 1201-1203室
12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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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128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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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
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
129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A座1505室
司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孙书慧
电话:010-85932884
客服电话:400-819-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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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
厦4楼
13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司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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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
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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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15621569619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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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3层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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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3层307
132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法定代表人:杨健
公司 联系人: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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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13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公司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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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
134 公司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
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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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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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锋
13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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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B座19层
137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司 联系人:姜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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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
得大厦11楼
13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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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07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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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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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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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3-2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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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053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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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黄欣
司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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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142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杰
电话:025-86853969-6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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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
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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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144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司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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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
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145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娄云
电话:010-89188356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
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
大厦B座8层
146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司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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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47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潘建
电话:0851-88405605
传真:0851-88405602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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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6号楼503
14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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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149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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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
滨海大厦15楼
150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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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
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
151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科科技大厦
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https://8.baidu.com/
邮编:100085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47号
152 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
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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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
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707号1105室
153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 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54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5.2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5.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8604192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5.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6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08]215号文批准募集。募集期从
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止,共募集6,217,055,191.10份基金份额,募集户
数为177,240户。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7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2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
始管理本基金。
§8基金的封闭期和转型
一、基金的封闭期
基金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期间,本基金封闭
期为1年。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二、基金的转型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封闭式基金运作方式,封闭期届满后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封闭期届满的转型安排,不再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本基金已于2009年3月23日起转为开放式基金运作方式,并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
购、赎回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南方盛元红利基金转为开放式
基金运作方式暨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9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9.1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若基金管理人或
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
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9.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自封闭期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可办理赎回。
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暂停办理申购,但暂停办理申购的时间
不得超过一个月。暂停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公告中规
定。
本基金已于2009年3月23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
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9.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
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
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最低
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9.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8%,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0.9%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N<1年 1.8%
1年≤N<2年 1.5%
2年≤N<3年 1.2%
3年≤N<4年 0.8%
4年≤N<5年 0.4%
N≥5年 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1年 0.5%
1年≤N<2年 0.2%
N≥2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本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
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9.7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对应费率为1.5%,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98,522.17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16=96,970.63份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98,425.19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募集期认购本基金,持有一年半后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0.2%,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2%=203.2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203.2=101,396.8元
例、某投资者在封闭期届满后申购本基金,一年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7日),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
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5%=508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508=101,092元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若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持有一年半后赎回100,050份基金份额,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0.2%,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3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申购费用=100,050×1.00×1.5%=1,500.75元
赎回费用=100,050×1.036×0.2%=207.30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1,500.75-207.30=101,943.75元
例、某投资者在封闭期届满后申购本基金,一年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7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1.036元,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6×1.8%=1,828.8元
赎回费用=100,000×1.036×0.5%=518元
赎回金额=100,000×1.036-1,828.8-518=101,253.2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涉
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
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9.8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
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
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
9.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
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6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6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9.10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9.1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9.12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
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13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3月23日起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间的转换业
务,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18日发布的《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
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转换公告。
9.14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
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
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规定的标准收费。
9.15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9.16定投计划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3月23日起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09年3月18日发布的《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
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9.17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10基金的投资
10.1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重点投资于具备持续良好盈利和分红能力、分红政策稳定的上
市公司,以及高债息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同时积极把握资本利得机会以拓展收益空间,
力争为投资者谋求超越基准的投资回报与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
10.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
托凭证(下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100%,
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最低可以为0。
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
资产的60%-95%,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0.3投资理念
本基金在保持公司一贯投资理念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于红利股和高债息固定收益类投
资品种。国内外经验表明,长期稳定的现金股息是衡量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标志。本基
金将重点关注具备持续良好盈利和分红能力、分红政策稳定的上市公司;同时,在债券选择
方面,坚持收益率与流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效控制债券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债券持
续、稳定的收益,从而为投资者赚取长期而稳定的投资回报。
10.4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
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
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
进行调整,以达到规避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将有不低于80%比例投资于红利股。所谓“红利股”是指具备
持续良好盈利和分红能力,分红政策稳定的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具备如下一项或多项
特征:
①过去5年中至少进行过3次分红;
②最近一期股息率在上市公司前三分之一;
③预期将会推出较优厚红利分配方案。
符合上述特征之一的上市公司,即是为符合本基金重点投资标准的“红利股”。
本基金对红利股的具体选择标准是:综合评价上市公司过去三年的股息率、每股收益
波动性、净资产收益率、现金充足率等。特别关注那些能够持续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
股息或者有潜力提供高于市场平均股息率的上市公司股票;同时仔细分析入选个股行业属
性,筛选出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行业地位领先的高品质上市公司,最终形成本基金
的备选股票池。
除红利股外,本基金其余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关注“持续成长型企业”蕴含的投资机
会。本基金认为的“持续成长型企业”是指:具备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提高资源利用和
管理效率能力、使公司内在价值持续不断增长的企业。持续成长型企业或者正处于其生命
周期的成长期,或者在所处行业当中具备领先竞争优势从而在较长时间内拥有持续成长能
力。当这类企业价值尚未被市场发现、或是其成长能力没有被市场充分定价时对其进行投
资,从长期来看可以有效地为投资人增加投资回报。
符合本基金投资标准的“持续成长型企业”将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
①历史成长性突出,过去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增长率领先于国民经济增长率或行业平
均水平;
②未来成长性预期良好,预期未来两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仍将领先于国民经济增长率
或行业平均水平;
③市盈率增长比率(PEG)在整体上市公司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
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
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
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力争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
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的债信品质,包括发行机构以及保证机构的偿债能力、财务结构与安
全性,并根据对不同期限品种的研究,构造收益率曲线,采用久期模型构造最佳债券期限
组合,降低利率风险;对可转债的投资,结合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发现其套利机会。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
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
略等。
本公司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
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10.5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60,522,815.34 89.05
其中:股票 760,522,815.34 89.0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2,086,600.00 6.10
其中:债券 52,086,600.00 6.1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000,000.00 1.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21,158,363.25 2.48
金合计
8 其他资产 3,272,219.76 0.38
9 合计 854,039,998.3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125,000.00 1.10
C 制造业 586,586,152.52 70.4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 4,213,272.54 0.51
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 -
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36,609,347.88 4.39
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65,877,821.24 7.91
K 房地产业 997,600.00 0.1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40,257,000.00 4.83
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6,578.04 0.00
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 -
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850,043.12 2.02
S 综合 - -
合计 760,522,815.34 91.29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元) 净值比例
(%)
1 300012 华测检测 2,700,000 40,257,000.0 4.83
0
2 600519 贵州茅台 33,200 39,275,600.0 4.71
0
3 000651 格力电器 500,000 32,790,000.0 3.94
0
4 603899 晨光文具 660,081 32,172,347.9 3.86
4
5 601166 兴业银行 1,619,300 32,062,140.0 3.85
0
6 000661 长春高新 70,095 31,332,465.0 3.76
0
7 600887 伊利股份 1,000,047 30,941,454.1 3.71
8
8 000895 双汇发展 1,000,000 29,030,000.0 3.48
0
9 300124 汇川技术 899,980 27,575,387.2 3.31
0
10 002008 大族激光 650,000 26,000,000.0 3.12
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2,086,600.00 6.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2,086,600.00 6.2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086,600.00 6.2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元) 净值比例
(%)
1 190304 19进出04 400,000 40,068,000.0 4.81
0
2 190307 19进出07 100,000 10,007,000.0 1.20
0
3 108602 国开1704 20,000 2,011,600.00 0.2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
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
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8,481.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37,402.4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95,242.46
5 应收申购款 161,093.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72,219.76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2008.3.21 -30.70% 1.58% -54.22% 2.91% 23.52% -1.33%
-2008.12.
31
2009.1.1- 61.98% 1.69% 82.98% 1.95% -21.00% -0.26%
2009.12.3
1
2010.1.1- -1.39% 1.41% -19.97% 1.31% 18.58% 0.10%
2010.12.3
1
2011.1.1- -29.67% 1.44% -16.33% 1.06% -13.34% 0.38%
2011.12.3
1
2012.1.1- 10.47% 1.30% 6.84% 1.03% 3.63% 0.27%
2012.12.3
1
2013.1.1- 0.38% 1.25% -10.20% 1.38% 10.58% -0.13%
2013.12.3
1
2014.1.1- 27.05% 1.26% 46.19% 1.04% -19.14% 0.22%
2014.12.3
1
2015.1.1- 72.06% 3.22% 9.84% 2.37% 62.22% 0.85%
2015.12.3
1
2016.1.1- -21.49% 1.97% -6.33% 1.22% -15.16% 0.75%
2016.12.3
1
2017.1.1- -3.77% 0.94% 14.68% 0.49% -18.45% 0.45%
2017.12.3
1
2018.1.1- -24.32% 1.42% -14.82% 1.02% -9.50% 0.40%
2018.12.3
1
2019.1.1- 41.69% 1.09% 10.15% 0.93% 31.54% 0.16%
2019.12.3
1
自基金成 52.91% 1.65% -10.99% 1.51% 63.90% 0.14%
立起至今
10.7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
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
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
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共同努
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二)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
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团队投资与投资决策制定: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通过投
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1)、依据整体投
资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
出本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建议,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最终决定基金
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2)、依据整体投资研究团队对各行业的具体分析与股票备选名单,
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制定基金的个
股投资方案。
3、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
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4、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
序。
10.8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本基金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
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4)封闭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100%,
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最低可以为 0。封闭期
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
-95%,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0-20%;
(5)转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30%;
(9)转为开放式基金后,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9)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除上述第(5)、(9)、(10)、(15)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
交易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
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基金托管人后,可将调整时限从10个交易日延长到
3个月。法律法规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10.9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基准为:90%×上证红利指数+10%×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
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上证红利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
准。上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
及流动性的5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上海证券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因此
该指数与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红利股”的理念是相符的。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
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
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反映我
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
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10.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10.11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10.12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10.1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11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
金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
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
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
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
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
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
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
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12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
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
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
允价值;
(3)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2008年9月16日之前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
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
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
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
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
重大影响等。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2)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
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
(3)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5)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5)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
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
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
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
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
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
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
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
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
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
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
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
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
关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
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
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
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应当暂停
估值;
4.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
估基金资产的;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第(6)项或权
证估值方法的第(2)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
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13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3.本基金封闭期内只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封闭期届满后,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决定是否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14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
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的收取根据封闭期和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两个不同时期分
别确定。封闭期内,采用基础管理费加业绩报酬的模式;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
采用普通管理费模式,即基金管理人不再收取业绩报酬,同时相应调整管理费率至
1.5%。
(1)封闭期内,基础管理费+业绩报酬模式
①基础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基础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年基础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②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根据基金封闭期的业绩而定,在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计提:
1)封闭期内累计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加权的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的95%。
封闭期届满,当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时,基金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如下:
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的95%以上(含95%)100%
以下(不含100%)的部分计提5%的业绩报酬;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
深300指数增长率的100%以上(含100%)的部分计提10%的业绩报酬。封闭期提取的业
绩报酬与同期提取的基础管理费总和不得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为:
当N×9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