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红利:关于持有的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5-07-10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变更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且由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停牌股票较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估值小组讨论决定并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8日起,我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全部停牌股票均按证券业协会确定的指数收益法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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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