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6-11-17
南方绩优成长混合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年10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224号文批准,并自2006年11月1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11月13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81,581户;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2,476,919,237.63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2,476,919,237.63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574,890.39元人民币,折算为574,890.39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至此,本次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12,477,494,128.02元,折合基金份额12,477,494,128.02份。实收基金已于2006年11月1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11月16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