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8-08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8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1800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 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0 日 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 是 资及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办理申购之日,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 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 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或各代销 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五档,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 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费率 M<50 万元 1.5% 50 万元≤M<100 万元 1.2% 申购费率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元/笔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 2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提出申购申请并成功确认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收费方式。费率如 发生变更,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 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 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 算(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 《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保本 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 级基金份额代码: 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 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180025;C 类:180026 )、银华永泰 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180029;C 类:180030)、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0062)、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用季季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86)、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0287;C 类:000288)、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0604;B 类: 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F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31)、银华恒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64)、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0)、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 额(基金代码:001289)、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00130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 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9)、银华生 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4)、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6)、银华双动 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8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1808)、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 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062;C 类 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003397)、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3940)、银华上证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817;C 类:003818)、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814;C 类:003815)、银华 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87;C 类: 003988)、银华中债-5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989;C 类:003990)、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32,C 类:003933)、 银华中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34,C 类:003935)、 银华中债 AAA 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95,C 类:003996)相互之 4 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 换业务。 2、办理 1 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 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业务办理 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 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2 投资者可在以下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 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通华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6 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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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全额退还给投资人 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 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8 4、申购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 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 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 则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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