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的公告
2015-09-30
银华信用双利债券C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年10月12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申购的最低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额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180001 10 元人民币 1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180002 10 元人民币 2 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80003 10 元人民币 3 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0 10 元人民币 4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2 10 元人民币 5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3 10 元人民币 6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5 10 元人民币 7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0 元人民币 8 180018 金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20 10 元人民币 9 A 类:180025 10 元人民币 10 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180026 10 元人民币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28 10 元人民币 11 A 类:180029 10 元人民币 12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180030 10 元人民币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31 10 元人民币 13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0 元人民币 14 180033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183001 10 元人民币 15 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 10 元人民币 16 000062 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94 10 元人民币 17 1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86 10 元人民币 18 A 类:000287 10 元人民币 19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0288 10 元人民币 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0 元人民币 20 000823 基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10 元人民币 21 000904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63 10 元人民币 22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10 10 元人民币 23 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1 10 元人民币 24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2 10 元人民币 25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13 10 元人民币 26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15 10 元人民币 27 银华中证等权重 9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10 元人民币 28 161816 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818 10 元人民币 29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10 元人民币 30 161819 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人民币 31 161820 (LOF)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A 类:161821 10 元人民币 32 金(LOF) C 类:161822 10 元人民币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10 元人民币 33 A 类:161824 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 10 元人民币 34 161825 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26 10 元人民币 35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161828 10 元人民币 36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31 10 元人民币 37 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32 10 元人民币 38 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10 元人民币 39 161833 基金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001 10 元人民币 40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2 1、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会员单位)对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 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 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 规定。 2、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申购的最低 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申购的最低金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不包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 4、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5、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