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2014-10-2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信用双利债券”)、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永兴分级债券发起式”)及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成长股债 30/70 指数”)的基金经理经惠云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经惠云女士自 2014 年 10 月 22 日起开始休假。休假结束后,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在休假期间,经惠云女士所任职的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由该基金的另一基金经理葛鹤军先生单独管理;经惠云女士所任职的银华成长股债30/70 指数由该基金的另外两名基金经理周大鹏先生和葛鹤军先生共同管理;经惠云女士所任职的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和银华永兴分级债券发起式由本公司基金经理葛鹤军先生代为管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