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泰证券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0-28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泰证券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10月31日起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转换业务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与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以下简称“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以下简称“银华保本增值混合”)、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以下简称“银华-道琼斯88指数”)、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代码:180008;B级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以下简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以下简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以下简称“银华领先策略股票”)、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以下简称“银华增强收益债券”)、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以下简称“银华和谐主题混合”)、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以下简称“银华成长先锋混合”)、银华信用双利债券间的转换业务。转换业务具体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混合、银华增强收益债券、银华成长先锋混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银华和谐主题混合、银华信用双利债券A、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以下简称“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以下简称“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2,以下简称“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
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混合、银华增强收益债券、银华成长先锋混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公司旗下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银华和谐主题混合、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已于2010年9月20日参加华泰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银华信用双利债券A、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已于2011年2月11日参加华泰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泰证券指定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五、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1年10月31日起。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华泰证券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第二条所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业务或第三条所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业务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柜台系统成功办理第三条所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电话:025-83290834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