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货币: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6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货币A
■
银华货币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根据《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央行票据:0%-80% 短期债券:0%-80% 债券回购:0%-70% 同业存款/现金:0%-7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十九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一只创新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3、孙健先生自2011年8月2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聘任于海颖女士自2011年8月2日起开始管理本基金,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注: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今年上半年,实体经济增长在经过年初的复苏后逐月放缓,但是通胀水平在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的带动下持续走高,经济增速下行与通胀水平上行交织的“滞胀”特征在上半年逐步显现。央行在宏观调控方面十分严厉,货币政策每个月都有调整,四月份加息和准备金上调并举,六月份在市场资金面已经不宽松的情况下,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引发货币市场的恐慌,回购利率接近历史高点,各期限的利率产品收益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行,短端收益率上行幅度较大,信用利差也随之有所扩大。
本基金基于对货币市场资金紧张的预期,整体投资策略偏于谨慎,保留了充裕的现金比重,没有过分增加债券投资的比重,针对债券到期资金配置了一部分高信用等级的短期融资券,滚动做了一部分高收益水平的短期定期存款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30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314% 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42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3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同比增速继续放缓,CPI三季度依然处于高位,四季度将掉头向下,宏观经济将从滞胀转向增速放缓、通胀压力减弱的周期。下半年的资金面将非常脆弱,公开市场到期量明显低于上半年的平均水平,外汇占款也将季节性减少,若存款准备金率继续上调的话,对资金面的冲击将显著大于上半年,货币市场利率的飙升可以预见。因此本基金在下半年依然保持对资金面的谨慎态度,维持较低的债券仓位,保留一部分现金比例投资于银行间或者交易所的回购市场,保持组合较好的流动性,在市场资金紧张时去寻找更加优质的资产,努力提高本基金的收益率。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的各级基金份额均采用人民币1.00元的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将各级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该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以红利再投资的方式于分配次日按单位面值1.00元转入持有人权益。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9,692,241.5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13,457,231.35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上半年度,托管人在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上半年度,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9,692,241.5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3,457,231.35元。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1年上半年度,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 964,424,857.36份,其中银华货币A级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90,264,296.88份,银华货币B级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74,160,560.4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陈建军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4.1.2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A级基金份额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B级基金份额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银华货币A
份额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中第一创业持有本基金份额银华货币A份额,持有比率分母采用银华货币A报告期末份额总额。其他关联方于2011年6月30日及2010年12月31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结算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585,993.52元(2010年6月30日为人民币31,521,234.57元),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上述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918,710.39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为人民币1,114,165.20元)。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5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80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7.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对于A、B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对于A、B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分级调整、红利再投的基金份额,本期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分级调整的基金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1 2011年1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魏瑛女士自2011年1月7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10.2.1.2 2011年2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石松鹰先生自2011年1月31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10.2.1.3 2011年5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聘任陆文俊先生自2011年5月13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变更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