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母基:关于暂停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2020-12-2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煤炭
场内基金简称 煤炭母基
基金主代码 168204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中证
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暂停赎回业务 2020年12月31日
暂停相关业 起始日
务的起始日 暂停转托管业务 2020年12月31日
及原因说明 起始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 本基金将以2020年12月31日
原因说明 为份额折算基准日,以当日中融
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将煤炭A级和煤炭B级折算
为中融煤炭份额,为保证折算期
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于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
月4日暂停办理赎回及转托管等
业务。
下属分级基
金的场内 煤炭母基 煤炭A级 煤炭B级
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168204 150289 150290
代码
该基金份额
是否暂停赎 是 - -
回及转托管
等相关业务
注:(1)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3)下属分级份额煤炭A级与煤炭B级只可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10日发布的《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将继续暂
停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将以2020年12月31日为折算基准日,将煤
炭A级和煤炭B级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本基金将于2020年12
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暂停办理赎回及转托管(含系统内转
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
发布的《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
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
告》,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监管部门备案,基金管理人将《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
1月1日生效,《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4)自2021年1月5日起,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
管业务。
(5)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 400-160-6000,010-565172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煤炭A级与煤炭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
资者如在折算基准日前以高溢价买入或持有,在煤炭A级与
煤炭B级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
的较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之间的折溢价。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