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母基:关于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020-12-15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
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
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
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
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级,
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
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
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
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事项,敬请投资
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
度关注以下风险:
(1)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
大变化。投资者如以溢价买入或持有,在煤炭A份额和煤炭
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
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敬请
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zrfun
ds.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2)煤炭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
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
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
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
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
而变化,原煤炭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
的风险。
煤炭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B份额的持
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
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
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
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煤炭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
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前,
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煤炭A份额持有人
买入等量的煤炭B份额,或者煤炭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煤
炭A份额),合并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按照中融煤炭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通过选
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
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
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
消失而造成损失。
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
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
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
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
有份额数极少的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
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
险。
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煤
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
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
中融煤炭份额、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
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考净值(元) (份) 份额折算比例 净值(元) (份)
场内中融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份场内中融煤
煤炭份额 炭份额
1.122222222 112,222份场内中融煤
煤炭A级 1.010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 0.900 炭份额
中融煤炭份额)
0.877777778 87,777份场内中融煤
煤炭B级 0.790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 0.900 炭份额
中融煤炭份额)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
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
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
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
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
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
则,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
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中融煤炭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煤炭
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中融
煤炭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
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1年 0.70%
1年≤Y<2年 0.25%
Y≥2年 0
(2)场内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70%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
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
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