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04-22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 场内简称 九泰锐智 LOF 基金主代码 168101 交易代码 168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98,481.32 份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通过对定向增发 项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 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 投资目标 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通过深入挖掘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 转型所带来的事件性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 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各阶段 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本基金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 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 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投资策略 件,将事件性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 为核心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 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等。 1、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业绩比较基 准为年化收益率 5.5%(单利)。 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业绩比较 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 收益率×4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4 年 1 月 1 日 - 2024 年 3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416,687.49 2.本期利润 -3,234,910.8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4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041,469.7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1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7.65% 1.42% 2.76% 0.61% -10.41% 0.81% 过去六个月 -13.36% 1.22% -1.01% 0.54% -12.35% 0.68% 过去一年 -24.71% 1.09% -5.37% 0.53% -19.34% 0.56% 过去三年 -30.86% 1.31% -13.43% 0.63% -17.43% 0.68% 自基金合同 -20.88% 1.37% -7.95% 0.66% -12.93% 0.7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的投资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 要求。本基金转型而来,转型后无需重新建仓,距建仓期结束已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基 金 经 2020 年 8 月 金融学硕士,13 年证 刘开运 理、副总 14 日 - 13 券从业经历。历任毕 经理、首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席投资官 所审计师,昆吾九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合伙人助理。 2014 年 7 月加入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副总经理、首席 投资官、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 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解聘日期。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发生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 日内、3 日内、5 日 内)的季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 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开展投资运作,希望通过持有高品质且具成长属性的公司获取企业成长带来的价值提升,市场短期风格变化不会影响基金长期投资策略。 2024 年一季度,国内权益市场呈现明显的反转走势,年初至 2 月初指数呈现下行态势,2 月 初至一季度末指数呈现明显的上涨态势,沪深 300 指数一季度上涨 3.10%、深证成指下跌 1.30%。影响当前市场的主要因素包括:(1)国内去年下半年以来陆续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当前经济企稳回升起到关键作用。2024 年两会制定新一年 GDP 增长目标 5%左右,较过去两年平均经济增速有明显的提升,进一步提振实体信心。(2)国内主要经济经济指标呈现改善趋势:制造业 PMI 在连续五个月低于 50 后,2024 年 3 月达到 50.8,重新回到扩张区间,其中新订单指数达到 53, 新出口订单达到 51.3。2024 年 2 月 CPI 在连续 4 个月低于 0 之后回到 0.7%,PMI 与 CPI 的明显修 复反应需求端有较明显的改善。同时,2024 年前两个月出口(以美元计)累计同比达到 7.10%,呈现明显的增长态势。(3)宏观政策的陆续出台与其产生的累积效应,逐步影响并改善了市场主体的信心,并对后续市场走势发挥积极的影响作用。另外,权益市场整体估值仍在历史较低的水平。我们对后续中长期权益市场的表现保持乐观。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进一步梳理并重点配置了新能源行业的相关标的。我们认为当前国内新能源行业处于低估值、低预期的阶段,虽然短期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中期通过产业整合、优胜劣汰,有竞争优势的公司将有机会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与定价能力。中国新能源产业通过长期市场化竞争与发展,已经具备了明显的国际竞争力,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将为企业下一阶段的发展奠定重要的支撑。“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在出口方面表现尤为亮眼,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中坚力量。当前新能源行业投资具备四个较有利条件:国内国外两个大市场、当前较低的行业渗透率、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较低的估值。我们将持续重点研究新能源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司,不断挖掘新能源行业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1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出现超过连续 60 个工作日(2023 年 8 月 18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未发生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4,355,511.83 92.19 其中:股票 34,355,511.83 92.1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00,195.71 7.78 8 其他资产 8,576.69 0.02 9 合计 37,264,284.2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4,355,511.83 92.7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4,355,511.83 92.75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050 三花智控 123,967 2,941,736.91 7.94 2 300750 宁德时代 15,300 2,909,448.00 7.85 3 601012 隆基绿能 136,132 2,655,935.32 7.17 4 002709 天赐材料 106,324 2,363,582.52 6.38 5 300124 汇川技术 37,495 2,295,443.90 6.20 6 300014 亿纬锂能 53,000 2,075,480.00 5.60 7 002594 比亚迪 10,200 2,071,212.00 5.59 8 300450 先导智能 79,406 1,919,243.02 5.18 9 603806 福斯特 62,800 1,784,148.00 4.82 10 600438 通威股份 71,000 1,765,770.00 4.7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出现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 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8 号),主要内容:2022 年 11 月以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 23.1 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直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5 月 18 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和披露相关关联交 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该公司及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发生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560.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5.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8,576.69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2,014,129.1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4,911.4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0,559.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98,481.3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超过 20%的时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区间 机构 1 20240101 至 11,571,987.00 0.00 0.00 11,571,987.00 38.07% 20240331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时,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而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2、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当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4、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募集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网址为www.jtamc.com。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