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3-28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C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 基金主代码 16770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7年3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3月29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量化优选 优选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167702 167703 该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 注:量化优选即A类基金份额,优选C即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份额可通 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本基金C类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 回。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具体的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4)通过会员单位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2% 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 50万元≤M<200万元 0.8% 购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0 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申购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将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留存的基金份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投资者应一次全部赎回;如投资者未一次全部提交赎回申请,销售机构有权以投资者在其单个交易账户内留存的该基金全部份额为限,办理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最低持有份额的情况,不受此限)。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为10份,最低账面份额为10份。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 Y<1年 0.5%A 费 1年≤Y<2年 0.25% Y≥2年 0 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 费 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Y<30日 0.5% Y≥30日 0 注:其中1个月为30天,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所收取的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日常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日常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联系人:王伟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为准)。 7.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包括: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北京高华、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花旗、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菁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英证券、江海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内藤证券、平安证券、群益国际、瑞信方正、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上海华信、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申港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五矿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野村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德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国际、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若有变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3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及《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相关资料。 (2)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