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关于调整最低认、申购限额及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2017-02-24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最低认、申购限额及追加认、申购最低
金额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德
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调整旗下募集的德
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
代码:“167702” 、C 类基金代码:“167703”)单笔认、申购申请最
低限额及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具体如下:
一、调整方案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基金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认、申购时,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
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申购费),追加认、申购的
最低金额调整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认、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暂不调整,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为 1,000 份的整数倍。通过会员单位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
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暂不调整,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同时申购
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二、相关提示
1、本公告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予以调整。
2、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自行设定上述限额,投资者通过
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或
公告。
3、投资者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7788 ( 免 长 话 费 ),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www.db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
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4 日